于2013年11月28日开考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试成绩已昨日下午公布(备注:分数为“-2”代表违纪,“-1”代表缺考)。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73号令),自成绩公布之日起半年之内,考试通过的考生务必到报名地财政局申请办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