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8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考简章

来源:微学外语考试频道发布时间:2008-06-19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由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该考试是面向全社会以全体公民为对象(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的非学历性证书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的实际能力。
  一、报考资格
  根据教育部规定,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公民不分学历、户籍,均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报考。
  二、报考规定
  本次报考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各级别均可报考全项(笔试和口试),也可单独报考笔试或口试;不允许同时报考不同级别;同一级别不允许多次报名。笔试或口试单项合格成绩可保留到同一级别相邻的下一次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08年6月20日—23日。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登陆网址www.bjees.com进入北京教育考试服务在线,点击“北京地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逐一填写,可以完成报名、交费、照片上传、选择考点、打印“报考确认单”、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报名者网上交费时,应按照各银行网上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账户内应保留足够支付报考费的金额。本系统指定使用的银行卡为:工商银行“牡丹卡”、建设银行“龙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北京银行“京卡”、农业银行“金穗卡”,以及工商电话银行。 
  网上交费时因各银行有一定交易工作时间的延迟(几小时不等),报名系统可能不会马上显示交费是否成功,建议报名者不要反复交费,可在几小时后再查看银行反馈结果。报名者如果在48小时内未能完成网上交费,视为放弃报名,系统将自动删除其所有个人信息。
  报名者如不具备上网条件,可在报名期间与考点联系,以取得帮助。
  报名者如果无条件上传照片,则必须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浅底照片1张及“报考确认单”,在报名期间内到所报考点现场采集照片,否则不能打印“准考证”。
  报名者如果发现报名信息有错误,可以在报名期间内退报或改报。
  报名者于2008年9月5日至8日登陆北京教育考试服务在线,进入“北京地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费标准
  六、接受报名的考点
  七、考试方式
  各级别考试均有笔试(含听力测试)和口语考试;计分方式:笔试(含听力)按100分制计分,60分以上为合格;口试按5分制计分,3分以上为合格。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13日-14日,笔试(含听力测试)时间为13日上午,口试时间为13日下午和14日全天。笔试、口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不得更改。
  注意: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九、证  书
  口试及笔试均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件号及照片。
  口试或笔试只有一项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口试成绩合格证》,证书上印有持证人的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及照片。
  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按规定交纳证书费5元(成绩通知单不收费)。
  公布成绩和发放证书的时间,大约在考试结束两个半月后,具体时间可进入“北京地区‘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或与各考点联系确认。凡参加考试的考生均有“成绩通知单”。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84242888  (8: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