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09年二、三级翻译考试报名笔译免试须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3-1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1、2。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于3月30日前以挂号信的方法寄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郑州市顺和路32号),邮编:450004,咨询电话:0371--66321991,6639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