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0年上半年全国翻译考试(笔译)考务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3-15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8号)文件精神,现将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我省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请与海南师范学院外语系联系(电话:65883218、65890799)。
  二、考试语种
  2010年上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我省只组织英语1个语种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0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于2010年5月9日进行: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2:00-5:00 二、三级笔译实务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共设2个科目,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汉英词典各一本。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本通知附件2规定的15所高校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五、报名时间、办法
  ㈠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3月16日。
  ㈡报名方法: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生报名工作,考生应携带同底一寸照片三张(黑白、彩色不限)、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白龙南路53号,电话65375001)二楼考试处柜台报名。
  六、考试培训、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由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负责。电话:(010)68995947 (010)68328249
  七、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10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0年4月28日~5月7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八、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九、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十、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海南省相关的报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