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问答
问:什么是“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答:“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文:ChinaAccreditationTestforTranslatorsandInterpreters—CATTI)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加强我国外语翻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才水平和能力,更好地为我国对外开放服务,根据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精神,在全国实行统一的、面向社会的、国内最具权威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认证;是对参试人员口译或笔译方面的双语互译能力和水平的认定。
问:证书由谁颁发?其有效范围如何?
答: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是聘任翻译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已经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该考试在全国推开后,相应语种和级别的翻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不再进行。
问:谁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答: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精神,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由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以下简称“中国外文局”)组织实施与管理。中国外文局组织成立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具体承担。即: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承担口译考试考务工作。
问:通过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可以实现什么目标?
答:首先,通过该考试,可以对社会上从事和有志于从事翻译工作的人员的翻译能力和水平作出比较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其次,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是对全国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单一评审模式进行的一项积极的、富有改革意义的重大举措。通过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任职条件要求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从2005年开始,英语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在全国推开;从2006年开始,法、日语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在全国推开;从2007年开始,英、法、日、阿、俄、德、西七个语种的考试在全国范围进行。2008年,七个语种的翻译(中级)、助理翻译(初级)职称只能通过考试取得,各地区、各部门不再进行翻译、助理翻译职称的评审工作。此外,在翻译专业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可以规范国家翻译人才资格标准,提高翻译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翻译市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什么关系?
答: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与专业能力是如何划分和要求的?
答: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划分与专业能力:(一)资深翻译:长期从事翻译工作,具有广博科学文化知识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双语互译能力,能够解决翻译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对翻译事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大贡献。(二)一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较为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双语互译能力,能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翻译工作,能够解决翻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担任重要国际会议的1:7译或译文定稿工作。(三)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良好的双语互译能力,能胜任一定范围、一定难度的翻译工作。(四)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般的双语互译能力,能完成一般的翻译工作。
问:资深翻译、一级翻译取得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资深翻译实行考核评审方式取得,申报资深翻译的人员须具有一级口译或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一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资深翻译和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评价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问: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取得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的考试办法。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翻译的考试。
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不分年龄、学历和资历,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问:考试由谁命题?
答: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中国外文局组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语种、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等有关工作。
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如何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接轨?
答: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的相应语种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语种的翻译及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或三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翻译或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职务。
问: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翻译人员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答: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并申请登记。
问:此考试设置哪些语种?
答: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现设英、日、法、阿拉伯、俄、德、西班牙七个语种:
问:各语种、各级别考试如何分类?
答: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口译考试分为《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考试《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和“同声传译”两个专业类别;笔译考试分为《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
问:该考试各语种、各级别的难度如何?
答:本考试各语种、各级别的难度大致为:三级,外语专业本科毕业,并具备一年左右的口笔译实践经验;二级,外语专业本科毕业,并具备3—5年的翻译实践经验;一级,具备8-10年的翻译实践经验,是某语种双语互译方面的专家。
问: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每年举行几次?
答:英语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每年分两次进行,英语同声传译类考试和其它语种的考试每年只进行一次。每年的5月份(具体日期以考前通知为准)举行二级、三级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笔译和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11月份(具体日期以考前通知为准)举行二级、三级英语、俄语、德语和西班牙语的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及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在我国不再进行,即:今后相应语种的翻译专业人员获取助理翻译(初级)、翻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再通过职称评审的办法,而必须通过参加相应级别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获得职业资格,从而获得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问:一个人是否可以同时报考口笔译两种证书的考试?
答:考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可以同时报考同一语种、同一级别的口笔译两种证书的考试;也可以报名参加不同语种、不同级别口笔译证书的考试。
问:各科目考试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二、三级口译、笔译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科目、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科目以及英语同声传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三级《口译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0分钟;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
问:各科目考试的方式如何?
答: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相应级别笔译或口译两个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问:口笔译考试侧重什么?
答:考试侧重评价考生的实际翻译能力和水平。
问:考生如何报名?
答:各语种、各级别考试口译试点城市的BFT考点具体负责口译考试报名工作;笔译试点城市的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笔译考试报名工作。详情可登录http://www.catti.net.cn以及http://www.catti.cn网站查询。
问:报名时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参加考试的人员,应符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中的条件。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问:何时能够查询成绩?
答: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左右。
问:是否有翻译考试培训机构?
答:有。由中国外文局认定的培训机构统一使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指定培训机构”名义。详情可登录http://www.catti.net.cn网站查询。
问:各语种考试有相关用书吗?
答:各语种考试有考试大纲、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等。中国外文局授权外文出版社独家出版发行相关考试图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中国外文局指定机构名义编写、出版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的书籍。未经中国外文局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使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题作为编写、出版、翻印、复制、发行、培训的内容。
问:考试大纲、指定教材及辅导用书的编写发行情况如何?
答:各语种考试大纲由中国外文局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授权外文出版社独家出版发行;在考试办公室的指导下,外文出版社负责组织专家编写各语种考试指定教材及辅导用书,并独家出版发行。
问:如何能购买到相关的考试用书?
答:参考人员可在全国各大书店购买翻译考试相关图书,或直接与外文出版社联系,网址:http://www.flp.corn.cn,读者服务部电话:010-68995852,68996188。也可登陆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a)首页“专题库”栏目里的“科教文卫”分类找到相关图书的信息。
问:继续教育与证书登记的目的是什么?
答:实行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定期登记和继续教育制度,是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以及社会对翻译专业人员实行规范的行业管理的需要,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种形式。通过继续教育,可以促使持证的翻译专业人员继续努力钻研翻译业务,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保持应有的翻译专业水平,为用人单位使用翻译人才提供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依据。
问:已经通过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翻译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办理证书登记手续?
答:是的。2004年1月1日后取得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证书持有者必须接受相关的继续教育并进行证书定期登记。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中国翻译协会办理证书登记手续。
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继续教育和证书登记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中国外文局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继续教育和证书登记的管理机构,设在中国外文局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中国外文局委托中国翻译协会负责持证者继续教育和证书登记的具体实施工作。中国翻译协会行业管理办公室是继续教育与证书登记工作的常设机构,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邮编100037;电话010-68997177。中国翻译协会网站WWW.tac-online.org.an。
问:证书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单位是哪里?
答:中国外文局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负责对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和证书登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问: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对证书持有者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翻译业务培训。
问:二级口译英语同声传译类考试在何时、何地开始实施?
答:2005年11月12日,二级口译英语同声传译试点考试首次在北京进行。
问:二级口译英语同声传译类考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答:二级口译英语同声传译类考试设置《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类)》两个科目。
问:二级口译英语同声传译类考试对报名资格有何要求?
答:(一)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和《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3]17号)考试报名有关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同声传译类《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类)》两个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可取得相应证书。(二)通过二级口译英语交替传译类考试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类)》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可取得相应证书。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类)》科目考试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资格(水平)证书》(二级口译英语交替传译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