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育路教育网特别为您搜集整理,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二、三级翻译
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8号)精神,现将《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2011年 1月5日
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1年度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共举行两次,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8、29日两天,开考专业为英语、日语、法语,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12、13日两天,开考专业为英语、德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级别、专业、科目代码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9.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2.二级 |
01、英语笔译 |
1、笔译综合能力 |
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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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日语笔译 |
1、笔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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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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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德语笔译 |
1、笔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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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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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法语笔译 |
1、笔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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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译实务 |
|||
11、英语口译(交替) |
1、口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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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译实务(交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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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语口译(交替) |
1、口译综合能力 |
||
2、口译实务(交替) |
|||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9.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2.二级 |
14、德语口译(交替) |
1、口译综合能力 |
2、口译实务(交替) |
|||
15、法语口译(交替) |
1、口译综合能力 |
||
2、口译实务(交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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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英语笔译(1科) |
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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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日语笔译(1科) |
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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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德语笔译(1科) |
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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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法语笔译(1科) |
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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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英语口译(交替1科) |
2、口译实务(交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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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日语口译(交替1科) |
2、口译实务(交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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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德语口译(交替1科) |
2、口译实务(交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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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法语口译(交替1科) |
2、口译实务(交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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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级 |
01、英语笔译 |
1、笔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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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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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日语笔译 |
1、笔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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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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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德语笔译 |
1、笔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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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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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法语笔译 |
1、笔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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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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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英语口译 |
1、口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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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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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语口译 |
1、口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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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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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德语口译 |
1、口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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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译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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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法语口译 |
1、口译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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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口译实务 |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158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2。
(三)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2月20日(国定假日休息),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2月17日-20日(9:00-11:30,13:30-16:00);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9日-27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27日(9:00-11:30,13:30-16:00)。
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信息,并打印表格。
现场确认点地址为: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江西中路215号,市民政局大楼二楼173室,近汉口路)
确认点代码:8282
联系电话:63210107
(四)考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上半年考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1年5月9日-16日;下半年考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0年10月26日-31日。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确认点联系。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级别及专业 |
收费标准 |
|
二级 |
口译 |
590元 |
笔译 |
405元 |
|
三级 |
口译 |
520元 |
笔译 |
345元 |
五、考生须知
(一)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二)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应考人员除携带黑色墨水笔外,还应携带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
(三)日语《二、三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考试为填涂答题卡。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成绩查询”栏目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