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育路教育网特别为您搜集整理,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考发〔2011〕4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专业
考试分为英语、日语2个语种,其级别和专业分为二级笔译、口译(含交替传译),三级笔译、口译。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进行,分别定于5月28日至29日和11月12日至1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时 间 |
级别和专业 |
科 目 |
|
5月28日 |
上午10:00—11:0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5月28日 |
下午13:10入场完毕 |
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下午13:10入场完毕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5月29日 |
上午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
11月12日 |
上午10:00—11:0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13:10入场完毕 |
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下午13:10入场完毕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11月13日 |
上午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级别笔译考试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级、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考生除携带黑色墨水笔外,还要携带橡皮和2B铅笔。
日语二级、三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考试为填涂答题卡。
四、报考程序及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在网上报名和交费的方式进行,不设报名条件限制。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4所高校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表见附件1)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口)译实务》科目考试。该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并将原件在网上报名和交费结束后即用特快专递,参加笔译考试的寄至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227室,邮政编码:310005),参加口译考试的寄至杭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地址: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邮编:310014)进行审查确认。
参加上半年考试的网上报名和交费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参加下半年考试的网上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1日至15日。届时,参加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口译考试的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培训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上传照片后,即可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笔译考试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口译考试0571-85456079。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经网上报名和交费的人员,根据自己选定的考试时间和报考专业分别于5月25日至27日或11月9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或杭州培训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笔译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由杭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承担。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2。考试收费标准:二级笔译为每人430元,三级笔译为每人370元;二级口译为每人630元,三级口译为每人5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分别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和杭州培训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