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2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06-28

  关于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精神,2012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别在5月26、27日和11月10、11日举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6号)和《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从2012年开始增设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2年度安排在上半年进行,只设一级英语笔译、一级英语口译两个专业。因我省一级翻译考试收费标准未下达,请相关考生到开展一级翻译考试的其他省市管理机构咨询及报名,具体可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

  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语种有英、日、俄、德、法、西班牙、阿拉伯7种,每一语种分设口译、笔译翻译资格,其中英语口译又细分为交替传译、同声传译两种。按规定我省负责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和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翻译资格的报名和考试工作,其他语种及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受理报名及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526

上午

10:0011:00

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下午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527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下午

14:00-17:00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1110

上午

10:0011:00

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下午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1111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下午

14:00-17:00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9:00-3月30日17:00受理参加5月26-27日考试的考生报名;2012年8月13日9:00- 9月7日17:00受理参加11月10-11日考试的考生报名。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使用具有网银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无需到各市报名点报名和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可在考前20天起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考试结束全科成绩合格者按网上公布的时间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材料。广州地区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材料,其他市考生到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材料。

  三、考试方式

  (一)根据国家考务工作分工,我省2012年5月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开设英语和日语2个语种的考试,11月只开设英语语种的考试。其他专业、级别语种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3959161,63959162,网址:www.bjpta.gov.cn。

  (二)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三)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应考人员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和2B铅笔。

  (四)《日语二、三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综合能力》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五)笔、口译试卷袋中均装草稿纸,考试时与试卷一并发放,每位应考人员一张,用于考试。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以备需要。所有草稿纸在考后与试卷一并回收。

  四、其他

  (一)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要及时,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四)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9〕182号文,我省三级笔译翻译每人500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640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59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翻译每人740元。

  (六)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各市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人才交流协会订购或用其它方式订购。

        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二、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1科”)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口)译实务》科目考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4)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