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事局文件
玉人事通〔2009〕35号
关于公布我省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10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职称外语合格标准按A、B、C三级划分(各语种合格标准附后),合格人员可获得省级相应的合格证书,因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合格证书继续延用原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印章。
二、为便于部分考生参加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合格证书未下发前,考生可凭成绩通知单(须经玉溪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盖章)按规定参加申报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合格证书下发后,均需持证参与评聘。
三、请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证书发放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四、有关考试成绩的查询等事宜,请按“云人职[1997]134号”的要求,与玉溪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
附件: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云南省合格标准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云南省合格标准
类别 | A级 | B级 | C级 | |
英 语 | 综合 | 50 | 35 | 30 |
理工 | 50 | 40 | 35 | |
卫生 | 40 | 35 | 35 | |
日语 | 35 | 30 | 40 | |
俄语 | 45 | 40 | 40 | |
德语 | 50 | 40 | 40 | |
法语 | 40 | 30 | 40 | |
西班牙语 | 60 | 60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