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2010年职称英语考试09年11月20日-11月30日报名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1-1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交费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0日-11月30日
  ·报名网址:河南人事考试网
  ·教材征订:报名同时征订外语考试用书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驻信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09〕409号)和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点设置
  2010年3月28日 上午9:00—11:00
  考点设在信阳市。报名信息管理系统同去年,专业代码附后。
  二、考试的语种、类别和等级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开考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A、B、C三个等级;其它语种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等级。
  从2007年起,河南省不再统一组织医古文考试,国家未开考的古代汉语仍由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正高、副高、中级三个级别;考试与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同时进行。
  三、报名条件
  2010年,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条件按照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号)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确定报考的语种、类别、级别。
  四、报名办法
  2010年职称外语考试报名,继续使用机读卡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各县(区)、市直及中央、省驻信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人亲自填涂《报名信息卡》,上述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信息核对无误后,按语种、类别、级别用计算机分类打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由主管部门携带《报名信息卡》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各单位接到文件后,请及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信息卡,指导考生正确填涂。各单位到市考试中心报名时需提交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包括:报名信息卡、报名汇总表、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每张照片背面均须用圆珠笔标明报考人员的报名序号、姓名、单位和报考语种、类别、级别)。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5元。
  五、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2009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全市统一组织报名,报名同时征订外语考试用书,报名时一并交纳报名费和订书款。
  由于今年上级安排的报名时间较紧,各单位要切实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组织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六、关于考前培训问题
  培训坚持自愿原则。有关单位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职称外语考前培训班,须经省辖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不经批准,不得私自举办职称外语考前培训班。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对培训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七、考试合格标准的确定、成绩通知单的发放及有效期
  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八、注意事项
  (一)英语各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古代汉语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命题方式、制卷、答题、回收试卷等同往年。
  (二)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正式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两证”不全或持过期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如遇身份证丢失或过期,需及时在考试前补办,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字迹)、2B铅笔、橡皮。可带一本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考试古代汉语者不允许带任何资料。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三)坚持政务公开。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各单位对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密组织,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要记录在案,严肃处理。各单位对参考人员要加强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令)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