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交费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6日-11月30日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
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汴人﹝2009﹞85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局委及驻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09]409号)和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3月28日 上午9:00-11:00
二、考试的语种、类别和等级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开考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A、B、C三个等级;其它语种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等级。
从2007年起,我省不再统一组织医古文考试,国家未开考的古代汉语仍由我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正高、副高、中级三个级别;考试与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同时进行。
三、报名条件
2010年,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条件按照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确定报考的语种、类别、级别。
四、报名办法
2010年职称外语考试报名,继续使用机读卡报名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主管部门按照语种、级别用计算机打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服务大厅领取《报名信息卡》,由考生本人填涂《报名信息卡》(报考古汉语的考生不需要填涂此卡)后,主管部门在报名时间内统一携带《报名信息卡》、《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服务大厅考试窗口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考试费用。
各单位信息采集时间另行通知。信息采集时必须交验本人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必须在考试前更换,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军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办法另行通知。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5元,每位考生交纳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2元。
五、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全省统一组织报名。报名同时征订外语考试用书。
2010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统一考试。
六、考试合格标准的确定、成绩通知单的发放及有效期
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七、注意事项
(一)英语各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古代汉语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二)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可带一本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考试古代汉语者不允许带任何资料。
(三)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