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日-12月3日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新人〔2009〕82号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及中央、省驻新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2009〕409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点设置
2010年3月28日 上午9:00-11:00
考点设在新乡市。
二、考试的语种、类别和等级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开考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A、B、C三个等级;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等级。
从2007年起,我省不再统一组织医古文考试,国家未开考的古代汉语仍由我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正高、副高、中级三个级别;考试与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同时进行。
三、报考条件
2010年,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外语等级考试报考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号)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确定报考的语种、类别和级别。
四、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1、2010年职称外语考试报名,采用机读卡报名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
2、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均由本人填涂《报名信息卡》,由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分语种(类别)、级别打印《2010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三)。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携带“信息卡”和“汇总表”,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数码照相时间另行通知。
3、中央、省驻新各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4、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及中央、省驻新各单位的人事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信息卡(每份2元),指导报考人员按照“填涂《报名信息卡》须知”(见附件一)正确填涂报名信息卡。
5、按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需交纳考务费、数码照相费共47元。
6、2009年12月1日-3日为全市统一报名时间,过期不再办理。
五、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1、2010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内容在2009年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未分专业。随书赠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考试辅导光盘(CD-ROM)》,附有2009年相应语种等级考试试卷和试题分析。
2、根据上级要求,为了提高参考人员的应试能力,严肃考风考纪,报名参考人员均需订购指定考试用书(见附件二)。各单位在组织报名的同时,征订考试用书,书费与报名费一并交齐。
3、有关单位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职称外语考前培训班,必须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批准。不经批准,不得私自举办职称外语考前培训班。
六、合格标准的确定、成绩通知单的发放及有效期
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参加我省组织的古代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七、注意事项
1、英语各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古代汉语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命题方式、答题等同往年。
2、数码照相时,报考人员必须交验本人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必须在考试前更换,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2010年3月22日-24日发放准考证。请各单位(或个人)届时到考试中心领取,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两证”不全或持过期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可带一本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考试古代汉语者不允许带任何资料。考试实行全场封闭,参考人员不准中途退场。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者,其试卷按零分处理。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向报名人员公示此要求。
5、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要纪录在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