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
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属在娄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9〕9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28日09:00-11:00。各县(市、区)人事局要按照考试考务工作计划(附表1),认真做好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二、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仍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A、B、C 3个级别。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请提醒考生应考时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医古文和古汉语仍为全省统考,全部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三、报名信息项代码及其填涂、填写方法和要求均不变。准考证号为11位,编排规则以及各语种的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
四、全市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8日。市直单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单位以及在娄星区范围内的中央、省属单位的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至18日,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到市人事局公务员培训中心报名(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湘阳中街,联系电话:8312396、8314672)。各县、市、区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事局确定。各县、市范围内的市直及中央、省属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各县、市人事局负责。
五、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一)报名表(附件2)、填涂准确的《报名信息卡》及《报考人员名册》(附件3)各一份;(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身份证原件大小粘贴在报名表反面)。报名表可到娄底市人事网站(网址:www.ldrsj.gov.cn)下载。报名表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同时粘贴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报名时将采用数码照相技术,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人事考试部门将一律不予受理。各级人事部门在报名时要注意审查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和有效期限,确保报考人员身份的真实和参考时证件的合法有效。根据人事部和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在以往人事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人员,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各级人事部门在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把关,对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参考人员考试前一个星期到所报名的市、县(市、区)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报考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49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4元)。此外,数码照相费20元/人。报名时所需的表格和资料可到市人事局办公室购买。
七、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实行网上征订发行,如需考试辅导用书的,请到市人事局办公室征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购书网名: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告知应考人员。
八、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外语类考试的考生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含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等电子设备和其他物品带至座位。请各县(市、区)、各单位及时告知应考人员。
九、各级人事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的精神传达到本地、本部门各单位(含辖区内市直及中央、省属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确保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如期报名参加考试,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认真落实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纪考风的通知》(人发〔2002〕85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3〕40号)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