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省部属驻邯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42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3月28日举行。
具体时间是:上午:9:00—11:00。
二、相关规定及事宜 按照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7]53号)的有关精神,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和不同人员的实际情况,按免考(即可以不参加考试)、参考(即必须参加考试,但成绩不要求必须合格)、合格(即不但必须参加考试,而且成绩要达到合格水平)分别要求。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免考范围:
1、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分别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申报(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从事工艺美术、文物博物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县乡两级农业(包括种植业、农机、畜牧、农垦、水产)机构从事农业技术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由非专业技术岗位到能参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博士后研究人员、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军队转业干部,首次在我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的归国人员,首次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0、转评人员,转评前已通过职称外语考试的。
11、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1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经省、市专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
13、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参考范围
1、群众文化、电影放映、体育教练、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文学创作及艺术类有外语要求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务任职资格。
2、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从事中医药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除上述一、二项所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内规定标准。其中:从事中医药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参加省内组织的古汉语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参考依据。
(四)、根据国人部发[2007]37号通知,按照管理权限确定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由各省结合全国通用标准确定的原则精神,经研究决定:凡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绩通知书,晋升相应专业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该档次晋升结束后,其证书(成绩通知单)自然失效,再晋升再考试(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除外);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省定标准合格证的,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参考范围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
相关事宜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仍设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 3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
我省将同时组织古代汉语(含医古文)考试,级别包括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
三、报名工作 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09年12月10日起至2010年1月1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各市报名入口,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我市单位代码统一为“777”),上传近期照片,提交后不必等待网上审查通过,直接打印报名表,本人签字确认后交主管部门,并同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报名确认方式、时间及交费:
1、市直各单位及省部属驻邯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身份进行审验,并将报名表、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审查人签字)盖章汇总后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交费。
2、市各民营企业报考人员由市中小企业局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身份进行审验,并将报名表、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审查人签字)盖章汇总后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交费。(市中小企业局地址:光明北大街78号三楼人事处;联系电话:0310-7413196、7413153)
上报时间:2010年1月18日至22日。
地点: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人民路176号市政府人民路办公楼二楼218室,咨询电话:0310-3111654)
四、报名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职称外语考试考务费每人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4元);职称古汉语考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五、教材征订 2010年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仍采用现场征订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征订,具体价格详见附件2、3、4,考生自愿购买,订书地点: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人民路176号市政府人民路办公楼二楼213室,咨询电话:0310-3111651)。
2010年职称外语各语种考试大纲未作修改,仍可继续使用。2010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内容在2009年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未分专业。随书赠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附有2009年相应语种等级考试试卷和试题分析。
为了维护报考人员权益,打击盗版,2010年版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我省《古代汉语》考试指定用书仍使用我省专门编写的《古代汉语》教材,本书包括古代汉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三个级别的考试内容、范围和大纲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外语考试用书证订与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发挥主渠道统筹管理考试用书征订的作用,把服务考生放在首位,确保考生对正版学习资料的要求。
六、考前培训 为提高考生外语水平,我市组织举办职称外语培训班,考生可自愿参加培训。
培训咨询电话:3111657、3111652
七、注意事项 1、职称外语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在应考时应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试卷代码信息点。我省古汉语为主观题试题,在试卷上作答。
2、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3、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长期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长期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核实,否则不得进场考试。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考生。
4、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及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5、考前一周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不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