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物流师考试报考指南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09-12-29

    一、考试简介:

  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年面向全国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严格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培训、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考试合格后,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证书全国通用。

  二、报考条件: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
    4、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
    4、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三、适用对象:

  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采购、储运、配送、货运代理、信息服务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四、考试时间:

  物流师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份和11月份。

  五、考前培训:

  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年面向全国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北京晟宫培训携手育路教育开设物流师专项培训班。在此提醒广大考生,2010年物流师培训辅导已经开始报名。
    报名电话:010—51294794 5126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