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物流师
1.2 职业定义: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采购、储运、配送、货运代理、信息服务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四个等级,分别为: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形体知觉好,听觉正常,色觉敏锐,动作协调性强。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物流员不少于80学时、助理物流师不少于100学时、物流师不少于120学时、高级物流师不少于160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助理物流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物流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物流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和具有物流机械、物流设备及相关设施,并能满足演示要求的实际操作培训场所。
2.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物流员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班学员,经本职业物流员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的物流企业职工,经本职业物流员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高级技工学校、大专相关专业毕业班学员,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高级技工学校、大专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者。
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班学员。
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或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的物流企业职工。
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高级技校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4) 具有大专、高级技校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5)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高级技校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物流企业中层管理人员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6) 大学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7) 大学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8) 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9)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以上的物流企业职
(10) 工,在试点期间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毕业(结)证书者。
鉴定方式:物流员与助理物流师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物流师和高级物流师除需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试(案例分析)与论文答辩外,还需进行综合评审。(另需对物流师和高级物流师论文提出具体要求)。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名。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综合评审不少于30分钟。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物流作业现场或模拟场所进行。
关于申报条件中“相关专业(职业)”中“相关”的界定,除了物流专业(职业)本身外,暂以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专业为限。(2004年4月版)
3.基本要求
3.1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从事本职业工作在遵守纪律方面、待人接物方面应具备的知识。
3.1.2 职业守则
(1) 忠于职守,诚信待人。
(2) 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3)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4) 钻研业务,讲究效率。
(5) 保守秘密,保证安全。
(6) 勇于开拓,善于创新。
3.2 基础知识
3.2.1 物流业务活动基础知识
物流的基本概念;
物流管理基本知识(物流财务知识、第三方物流的基本知识、供应链管理基本知识);
物流系统基本知识;
物流服务基本知识
物流技术基本知识
物流基础英语;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基本知识
物流标准术语;
安全、健康与环保知识。
公共关系管理知识
客户关系;
商务礼仪;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WTO有关法律知识;
国际商法、贸易法的相关知识;
国际货运基础知识;(加海关、商检)(建议调到物流基础知识中)
运输、仓储、劳动、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