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报关员考试报考常见问题解答(7)

来源:海关总署发布时间:2012-06-28

 61、为什么海关确认现场附近就有盗版书,怎样保障我们购买正版书考生的权益

  海关现场确认点代售当年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

  62、为什么要实行网上考试

  机考形式,实现了考务智能化、组卷电子化、答卷真实化、阅卷自动化、统计实时化、传输网络化,可以弥补传统纸笔考试的不足,使考试的实施变得科学、高效、灵活。

  63、能否携带计算器等物品,不能携带什么

  不能携带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场,如带了请按监考老师要求将计算器等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其他不能携带的东西应按照《应试规则》执行。

  64、现场确认报名后怎想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无法自行修改,请与考务管理员联系。

  65、发票更换户名问题

  请与考务管理员联系。

  66、是否有补考

  报关员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没有补考

  67、主证、副证、身份证件在考试前丢失怎么处理

  请与考务管理员取得联系,主证可以先在网上打印,然后到报考点海关签注;副证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身份证尽快办理补证手续,来不及办的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效力。

  68、副证需要在海关盖章吗

  不需要。

  69、考试结束后,海关能否提供我的试卷、答题卡。核查自己的成绩

  不可以。

  70、分数核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以下称申请人),可以依法向海关总署申请对本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有误进行核查。分数核查的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分数核查申请期限为海关总署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5日内。逾期申请分数核查的,海关总署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当在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内,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bgy.customs.gov.cn),填写并提交分数核查申请表。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可以实施分数核查的,海关总署应自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数核查,并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上发布核查结果。

  (四)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届满1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以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分数核查结果,打印分数核查单。海关不再制发其他形式的分数核查单。

  (五)核查结果与已公布的成绩有异的,考生最终考试成绩按照核查后的成绩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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