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拟举办4次考试:第三季度继续举行全国性统考,第一、二、四季度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举行季度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第四次考试:
报名时间 11月6日至17日
考试时间 12月16日、17日
考试地点 北京、上海、广州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地点范围内选择任一个城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