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个人以下信息将进入《教师资格考试承诺书》内容,作为个人诚信档案材料存档备查。
(一)户口或档案在重庆市范围内的证明材料;(二)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持有国外学历的,还需具备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材料;(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获得教育学、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1.在校期间选修、辅修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合格单或在个人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2.参加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3.参加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的补修机构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且成绩合格。
参加重庆市范围内补修机构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者,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供信息进行比对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考生需到补修机构开具有效的成绩证明。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考生务必确认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责任自负,触及法律的,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内容:(一)审查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二)进行电子摄像。
(三)在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四)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
根据渝价函〔2009〕47号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个人需缴纳考试费300元/人。
2008年参加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且取得成绩合格证的报考人员(含单科合格证),在三年有效期内免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在考试报名入口中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组织教师资格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市教委根据各区县报名情况,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在全市统一设置若干个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过程中的其他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成绩公布市教委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统一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限内向报名点所在区县考试机构申请查询,市教委统一组织查询后将结果返回报名点各区县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