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妇产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

来源:互联网络发布时间:2010-09-15

 1、参加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外科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