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 2012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10月13日 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参加考试。
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从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