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5-07-27

  根据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育路执业药师考试网小编整理2015河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意事项如下: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请各有关部门和考生注意今年的报名程序有变化,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二)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的新考生与考试全部科目的新考生分别汇总(老考生无需汇总)。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省辖市职改部门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单位一律不予审核,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七)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八)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各省辖市职改部门保留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并于考试报名结束后10日内报省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