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 2010年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3-15

关于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人考函[2010]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24号)精神,结合济南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8至11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成绩管理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4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文件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代码,以便于最终统计港、澳、台居民的参考情况。
  四、报名方式
  201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3月17日
  现场确认、交费时间:2010年3月15日-3月19日
  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勘察设计协会(经二路131号)
  联系电话:81778268
  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jn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将本人照片信息输入微机,按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照片。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交费手续。
  5、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后,可于2010年3月22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逾期不办理现场确认、交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6、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0年5月1日至11日。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考生提供)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0]24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一)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知识题考试每科60元;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二)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考生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要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为帮助考生做好2010年度考试准备工作,报名时可直接下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
  (三)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配发,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