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 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8日至11日举行。
一级 5月8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9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10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1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8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9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要求,考试成绩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二)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办法进行。
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选择哈尔滨考区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5日至3月16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3月9日至3月16日(节假日休息)。考生到道里区地段街10号2楼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附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为2010年3月9日至3月17日。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5元,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另加考务费60元;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另加考务费120元。
凡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2010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0年3月15日-3月19日到道里区地段街10号2楼领取。
三、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4月28日至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5月7日前与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三)参加作图题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作图板。作图所用草图纸由考试组织部门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考生须按照“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5)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