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2010年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考通知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3-18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0〕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说明 
  (一)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设计”、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考试定于2010年5月8日、9日、10日、11日进行(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3)。 
  (二)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建筑结构与设备”、“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考试定于2010年5月8日、9日进行(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3)。 
  (三)作图题草图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有关规定,说明情况如下: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来的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来的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首次报名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 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 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㈠报名时间:自2010年3月16日~3月30日止,逾期不予补报。 
  ㈡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⒈本人申请并填写《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各1份。 
  ⒉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中做出审核推荐意见。同时出具申报人从事建筑设计专业工作具体年限、有关业绩、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方面的证明(无明确的具体意见,只写“同意申报”字样的将不予办理)。推荐意见和证明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⒊持《考试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66219099,联系人:陈菲)。 
  在办理资格审查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条件中如有要求的)、进修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面备查); 
  ⑵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准确无误反映申报人从事设计工作年限和设计业绩,以及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4张(1张贴在申报表上,3张贴在报名表上)。 
  ⒋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资格通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联系电话: 65375001)。 
  (三) 非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按要求填写填涂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张,并提交上一年度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直接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该类考生须在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规定位置填写填涂本人考试档案号。 
  四、考场设置与准考证领取 
  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0年4月27日至5月7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每科90元;专业作图题每科150元。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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