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企业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二)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0-07

  二、建筑材料的消耗特征
  
劳动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没有经过人类加工过的自然物,如未经挖掘的土壤、未经开采的地下水和未经加工提炼的空气等这些物质,虽有使用价值,但不曾加入人类的劳动,因此是无价的。另一类是经过人类加工过的物质,如钢材、水泥、生石灰、木材等等。这些物质凝结了人类的劳动,他们的价值量。是历次追加的活劳动量的总和。我们把参与施工生产过程,、形成建筑产品所需要的、所有经过人类加工过的物质,统称为建筑材料。
  (一)按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形式分类
  1、构成单位工程建筑产品实体(以下简称"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是指在劳动力的作用下,在改变了的实物形态全部转化为新产品实体的同时,它的价值也全部转移到新的产品价值中的那些材料。因此,构成建筑产品卖体的材料,一旦进入了某一施工过程,就不能再以原有的形态或性质,参加另一个施工过程。
  2、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实体形成的周转性材料口所谓周转性材料,是指在劳动力作用下,基本保持原有的形态(发生了部分磨损或发生位移),可以再次进入另一个施工过程的材料。因此,它们的价值,只能根据它的磨损程度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新的产品上去。
  (二)按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的作用和消耗的数量分类
  1、主要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在劳动力作用下能成为分项工程产品的主要构成,基本体现分项工程产品的功能、性质和特点的那些材料,即:
  ①它在分项工程产品计量单位中占较大的比重;
  ②材料的性能、特点是分项工程产品性能、特点的主要来源。
  2、辅助材料,是指有利于主要材料正常发挥作用的那些材料。
  3、其他材料,即主、辅材料以外的零星材料。
  (三)按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性质
  分类应该说明,所谓"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周转性材料"或"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是对材料在分项工程中的某一消耗特征进行的人为定义,而非材料本身的属性。我们不能把某一材料,固定地称为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周转性材料或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但不管作为何种材料,在施工过程中,都存在着材料的净用量和材料的损耗量。

  1、材料净用量,是指在正常施工、合理与节约使用材料的条件下,分项工程施工的某种材料的消耗量中,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数量;对于周转性材料则是直接用到分项工程上的那部分摊销量,材料的净用量是完成质量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数量,它具有以下特点:
  (1)净用量内所有的材料全部用到分项工程上或形成分项工程实体;
  (2)在不同的企业定额之间,综合内容、定额单位相同的同一分项工程所需材料的净用量是相近的甚至相同的。
  2、材料损耗量,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构成分项工程实体或直接用到分项工程上的材料消耗量。
  (1)各种建筑材料从其出厂到使用在工程上,包括下列损耗:运输损耗、库存损耗和施工损耗。因为现行预算制度已把运输损耗、库存损耗纳人了材料预算价格里,所以,这里只涉及到施工损耗的问题。它包括:施工操作中不可避免的废料损耗、残余料损耗和现场运输堆放损耗。 
  (2)材料损能量的特点:
  ①同一施工企业,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其各种材料的损娓率将呈下降的趋势。
  ②不同的施工企业因具有不同的生产能力,将具有不同的材料损耗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