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方法
(一)召开会议:
召开会议是最常用的方法,凡涉及组织协调工作的人员或单位,聚集一起开会共同研讨协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取得共识,使问题得到解决。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会:
(1)项目监理机构每天应召开碰头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项目监理人员参加,交流情况,布置工作。
(2)召开监理例会及专项、专题会议之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协调会,统一步调,交流意见,决定会议的主要内容及会议程序。
2.项目监理机构以外的协调会:
(1)监理例会应按规定的日期,由规定的人员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内容应于会前约定,会议的决议事项应对与会各单位有约束力。
(2)各项专项、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前明确开会的目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主持。
(二)加强协商:
协商是沟通双方之间的情况,减少分岐,解决矛盾,统一意见,共同作好工作的重要方式与方法。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会中,要开展项目监理人员之间的协商讨论,以统一意见,作好统一部署。在监理例会和专项、专题会议召开之前,总监理工程师要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作好协商、协调工作,以提高会议质量,减少无效的争议。必要时还可以邀请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人员参加有关的会议,对于重大问题的协商与决策,也可召开由建设、承包、监理单位领导层参加的高一级协商会。
(三)沟通信息:
协商的基础是信息,信息不通,情况不明,协调工作没有目的,也就是难以收到成效,信息沟通工作通过各单位不同层次人员之间的接触和交流,如专业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各专业管理人员之间,与设计工程师之间,与承包单位各专业管理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之间,与设计单位项目总负责人之间,与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信息沟通还可以通过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还可以将所属监理单位的有关业绩的信息传达给有关单位和部门,让他们对所属监理单位有更深刻的了解,以提高监理单位的声誉,增强信任。
(四)相互邀请参加本单位的活动。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邀请建设单位领导人,驻工地授权代表,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防护、环保卫生等情况的检查活动,以使他们掌握施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也可以邀请他们参加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结会、评比会以及监理单位的一些活动,使他们对监理人员和监理工作有更确切的认识,总监理工程师可以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