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事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中央在黔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3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一定条件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0年5月8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2010年5月9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场设置及考试形式
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贵阳。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制度,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四、考前培训及教材相关事项请与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5360012,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报考1科或2科,每人150元;报考3科或4科,每人180元。
六、报名方式
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0年 1 月4 日上午9:00— 1月23日16:00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 1.5,大小10-20KB之间)。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请考生于2009年1月25日前在网上进行交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5360013,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应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如考试合格后,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所填报的信息与真实情况有出入时,其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应考人员只有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10年5月1日9:00— 5月7 日16:00登录www.gzpta.gov.cn打印准考证。
七、证书发放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考试合格人员,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一个月内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到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合格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请报考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已交报名费或培训费、资料费的,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所填报考试科目也不得更改。
九、考试报名通知等相关信息也可上贵州建设信息网(www.gzjs.gov.cn)查询。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