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8-0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

  人社厅发〔2008〕49号

  关于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根据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监理工程师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10

66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110

66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60

96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120

72

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200

12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50

9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50

9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120

72

  二、 请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有关数据进行复核,经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7月2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人员成绩及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八年七月十 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