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人考试﹝2013﹞4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5月25日0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6日0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20日至3月6日。届时,报考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输入本人信息,填写《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要求为2011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2.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签名后,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3月5日至7日办理现场确认。其中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40-42号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16422)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军官证)及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审查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没有盖章的无效。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自己保存,无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5月22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价﹝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生参加考试时由监考人员发放。
七、组织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考前培训实行考培分离、培训自愿、社会办学的原则,考生可自愿选择到相关的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社和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