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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考简章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精神,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 5月25-26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下午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二、报考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下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指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人事部门用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凡符合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名单详见附件)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商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2月13日至3月13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自动审核通过后,即可直接网上缴费。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还须于3月11—13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3月11—13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
2、今年从省外转入的考生除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外,还须提供该省人事考试中心的成绩转移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其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至3月18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考费用。报考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1]111号)规定:客观题考试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每人每科10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从5月15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分支机构的人员申报考试,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推荐意见并签章,方可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报考。
2、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为合格。
3、《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墨水笔以及铅笔和圆珠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 3月18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从省外转入的考生须另外汇总)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审查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2、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可凭身份证件到各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领取时间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3、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建设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4、联系单位: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7室;电话: 0591-87117039、87610301。
附件: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各报名点联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