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取得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报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二个科目的,须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2、参加“全部四个科目”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