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或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年。
注: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