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2010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17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6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免试条件: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