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2010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17
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