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2010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3-16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