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用电最大的特点是“临时”。施工场地是临时的,建成竣工就转移;施工人员是临时的,不同工种轮番作业,工人流动性大;施工机具是临时的,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用的设备、机具各有不同,用完就撤;甚至施工供电设施也是临时的,随着施工的进展,供电施工需要经常拆装移位。因此建筑工地从管理人员到普通工人,他们的头脑中的临时观念多少有些挥之不去,致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可避免地带有许多临时观念的痕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实际上我们许多施工人员,基层管理者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他们中的大多数不是不知道,而是嫌麻烦,有些错误经常是一犯再犯,习以为常,于是就产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许多通病。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许多通病。
一、专用保护零线形同虚设
《规范》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有带有金属外壳的用电设备应该使用专用零线(PE线)进行接零保护。因此,动力设备采用4芯电缆,带金属外壳的照明灯具采用3芯电缆。对于一些相对固定的用电设备(如提升机、搅拌机、砂浆机等)一般接线比较规范,但是,对一些随用随撤的移动式用电设备和手持式的电动工具(如打夯机、震动器和切割机、冲击钻、手持砂轮机等),它们用电线路的PE线则往往悬空。不是电源一侧没有与配电箱PE端子连接,就是设备一侧没有与设备外壳连接。为什么不接,他们说一会儿就用完了,接来接去挺麻烦的。
二、漏电保护开关成了摆设
漏电保护开关是在万一发生漏电、触电事故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切断电源,起着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作用。但是由于制造厂家的质量问题、使用人员的操作问题或者是施工现场用电环境等问题,致使漏电保护开关使用寿命往往达不到厂家设计的标准,经常出现问题是脱扣失灵,维修人员如果疏于检查,该修未修,该换未换,那是非常危险的。一个遇到漏电、触电不会跳闸的漏电保护开关,那就是名副其实的摆设“花瓶”,万一发生漏电、触电情况,人身(设备)事故在所难免。
三、一个开关多路接线
规程规定“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但是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经常出现一个开关下接多条电缆的现象,手持式电动工具“多机”接“一闸”的现象尤为严重。
每台用电设备前端的开关是根据这台设备的额定容量(额定电源)来选择的。“多机”接“一闸”(含“一漏” )的主要弊病是:“多机”中的设备有的运行,有的停机,对于运行的设备,“一闸”无法对它们起着短路、过电流等保护作用,影响保护效果;同时,一台设备由于故障引起开关动作,影响到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另外,对于停机的设备,“一闸”处于关电状态,容易引起停机设备误动作,或者维修人员无法对停机设备及其线路进行检修。
四、电线电缆拖地敷设
《规范》规定:“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建设工程施工用电的电缆敷设,可以架空,也可以埋地(或穿管),但是不允许拖地。而在实际上,施工现场电缆拖地的现象经常是随处可见,尤其是工程到了装修阶段:粉刷现场太暗,临时照明电缆拖地;切割墙面开凿管沟,切割机电缆拖地;焊接构件、接地件,焊机一次电缆拖地;更有甚者,一些电动工具经常使用塑料软线拖地敷设……这些电缆拖地,不管日晒雨淋,任凭人踩车压,漏电、触电事故时有发生。
以上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经常出现的几个通病和顽疾。有的虽经多次检查和整改,但却是屡治屡犯,常发不断。
应该从以下四点进行综合治理。
一、配硬件
配备必要的电气设备、材料和电气维护工人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必要基础。配电箱的回路数应该满足各用电器的使用需要,不够的应该配足;配电线路必须采用5芯皮线或电缆,动力线路应该4芯电缆,带金属外壳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3芯电缆,施工企业应该按照要求配备必要性的电线电缆;施工现场应该备用一定数量常用规格的漏电保护开关,一经发现失灵,可以及时更换;电气维修人员的不足是造成操作工人自行接线的主要原因,因此应该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专职的电管人员和执证上岗的电工……
2002年1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因此,为了施工安全,施工业主应该舍得必要的经济投入,完善安全用电设施,添置必要的安全用电设备、材料和工具,配备一定的电气人员。
二、常教育
经常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措施。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进程,建筑项目的施工队伍基本上是放下锄头的农民。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安全用电知识相对缺乏。我们应该制定出一套加强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的计划,积极做好电气安全培训工作,使每一个职工都认识到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懂得电的性质和危险性,切切实实地提高他们本身的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打消他们怕麻烦的思想;同时也要加强对电气维护人员的教育,加强他们的责任心。
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是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次性的任务,因此,用电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经常开展,长期坚持。
三、抓制度
安全制度的严格履行是施工安全的可靠保证。《规范》就是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而编制的,是一个适应性很强的技术性安全法规,是一个以防止触电伤害为主要宗旨的纲领性的制度,尤其是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条文中的“临时用电”部分更必须严格遵守。
有了好的制度,没有严格的履行,制度便是一纸空文。应该按照安保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用电的好坏与单位、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效益相挂钩。同时,加强对《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违章现象,责令限期改正,对于不听劝告多次违章,或者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查处。
四、查重点
检查工作抓住重点是防范安全用电事故的关键。俗话说,提头契领,纲举目张,任何工作都有它的重点。在供电设备中配电箱是重点,应该重点检查“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检查配电箱里各开关的选择和接线,尤其是漏电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在用电设备中,应该重点检查它们所使用的电缆及其接线,尤其是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预防用电安全事故的措施有许多,但最后一道措施就是使用漏电保护开关。万一发生触电(漏电)事故,漏保护开关要动作,及时切断电源,从而保护了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因此,漏电保护开关在杜绝电气事故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应该经常检查它们的灵敏度和可靠性,发现失灵,及时维修或更换。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较多主要是由于人们的临时观念在作崇,而移动式、手持式电气设备和工具则是“临时”中的“临时”,它们用完就撤,要用再接,线路的接线和敷设随意性非常大,许多事故和隐患都出在它们身上。因此,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人员和维修电工,必须把这类设备和工具作为重点来检查。
综上所述,从施工现场多年发生的用电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是做好用电安全运行的两个轮子。这两个轮子,不能一个大,一个小,一手硬,一手软。只有两个轮子同时转动,既注重电气安全设备、材料和人员的配备,又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实施,才能杜绝电气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