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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邯人考〔2011〕10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有关部门、中央省部属驻邯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1]5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5、26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6月25日 |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6月26日 |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二、报名条件、专业设置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专业设置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201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1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试卷预订单亦单独上报。
三、报名工作
2011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1年1月28日至2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2月28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11年2月22日至28日(节假日除外)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信息管理处(218室)接受报考人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1、对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
②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③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除需持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对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
②报考人员报名表、免试表(附件2,手工填写即可)各一式两份;
③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身份证、学历证、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彩色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同时为简化审核程序,凡部分科目免试的老考生,提交免试材料时还需提交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上述所有复印件上均要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考试收费、教材征订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五、考生须知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3、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及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4、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长期正式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长期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咨询电话:3111651)核实,自带其他证件不得进场考试。
5、考前一周凭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不另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