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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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关于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原省人事厅、建设厅、建管局《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发〔2005〕19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1〕1号)精神,为方便考生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1年6月25日、6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6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

    (一)南京市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3月17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net.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1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或“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

    (二)报考者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3月24日下午4点)成功后,于2011年3月14日—3月1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打印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考生除外):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报名表请在报名截止前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打印。);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页末下载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四)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将不再退回。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五、准考证打印及费用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6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于准考证打印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大厅18号窗口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报名咨询:

    考生如有疑问,请访问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的“热点问题问答”专栏。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025-83151200;

    八、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今年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的是2009年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全省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协会负责,具体事项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