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2011年二级建造师报名的补充通知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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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9]109号)和《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造师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建建[2009]230号)文件精神,报考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严格实行属地原则报名。考生必须在工作单位(含临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不得跨区域、跨部门进行报名。报考滚动科目者,同样执行两个文件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违反上述文件规定而填报我考区的考生,延误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