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天津二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1-10-13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分数

二级

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

53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

66

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公路

均为120

52

水利水电

48

市政公用

57

建筑工程

57

矿业工程

48

机电工程

50

  二、领证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10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考试年份、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考评中心补交。
  3、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考生领取合格证书(含合格证明)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