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现状
榕江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都柳江中上游,全县幅员面积3315.8平方公里。榕江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8.1Co,无霜期达310天左右,年积温超过6500 Co,年均降雨量为1200毫米。全县辖20个乡镇,268个行政村,14个居委会,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为33.46万,其中农业人口28.48万人,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85.1%.全县常用耕地面积19.85万亩,其中水田面积15.68万亩,旱地4.17万亩。榕江是个典型的农业县,主要以种植水稻、油菜为主, 2005年底,全县生产总值为74178万元,其中:农业增加值40506万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55%.2005年,全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不足1700元/人,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州确定的“新两山”扶贫重点的少数民族贫困县之一。
建国以来,全县人民同心协力、大力兴修水利,农田水利设施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特别是西部大开发的几年间,该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起得了突破性进展,重点加大对原水利设施的配套改造,新建了一批提水灌溉工程,工程供水能力进一步增强。截止2005年,全县共建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3167处,其中蓄水工程16处,引水工程3109处,提水工程42处,工程总供水能力为1.122亿立方米,总灌溉面积13.2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11.97万亩,农田除涝面积达1.16万亩,基本上缓解了农业灌溉用水的不足,为该县农业旱涝保收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为榕江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然而,该县农村水利设施仍比较脆弱,农田水利化程度低,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目前,全县面积在1万亩以下具有一定规模,且通过实施工程措施的小型灌片共82处,但由于工程标准低,有效灌溉面积不足10万亩,工程实际供水能力仅5621.2万立方米;而零星分布在两边农村的灌溉点片,由于缺乏工程供水设施,目前有效灌溉面积仅为1.17万亩,工程实际供水能力为472万立方米。由此导致该县农村工程性缺水问题比较突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任重而道远。
2.农田水利发展滞后成因分析
综合多方面因素,导致该县小型农田水利发展滞后的原因主要有:
2.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先天不足。
榕江县大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均修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受当时技术条件等诸多因素制约,建设标准普遍偏低,质量不高,配套不全,大部分引水渠道为土渠,没有衬砌,渗漏严重,灌溉水平远远达不到旱涝保收的要求,一半以上的耕地仍“靠天吃饭”,干旱缺水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2.管理体制不清晰,农民组织化程度低。
计划经济时期,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都是集体建、集体管,而且人们长期形成的观念是重建设,轻管理,建管脱节。转入市场经济后,土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依然沿用集体组织建设、集体负责管理的模式。农民种的是“责任田”,用的却是“大锅水”,利益不直接,水利工程只运行不维修,或者只是简单维修,致使损坏老化现象突出,效益衰减,守着工程却浇不上地、用不上水。
2.3.投入不足是制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的“瓶颈”。当前,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谁受益、谁负担”,地方政府和群众是主要受益者和投入主体。由于该县地方政府大都是吃财政饭,发工资尚且困难,再拿出大量资金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更是捉襟见肘了;群众由于只是工程的受益者,而不是管理者,吃“大锅水”,投资投劳顾虑重重,这必然影响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直接造成了现有水利工程维修加固跟不上,新建工程速度慢、规模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业结构调整,优质高效农业的顺利进行。特别是近几年降雨减少,持续干旱,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大,群众吃水浇地没有保障,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需求更加突出。
2.4.农民实际上未能很好地承担起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益事业应尽的义务。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按规定只缴纳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两工” (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取消后,国家投资有限,地方财政又没有钱投入,“一事一议”存在难度,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难成为现实。从依靠国家投入来讲,该县耕地点多面广,地形地貌复杂,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任务重、难度大、投入需求巨大。
3.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策与措施
综合分析榕江现有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的发展观,为确保该县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序健康发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3.1.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作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
县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每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与各乡镇目标考核挂钩,将该项工作列入各乡镇年终主要目标之一进行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认
真分配任务,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把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同时,加强农村水利社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开改革农村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以乡村集体和合作组织基础,积极支持农民自办、联办服务组织。
3.2.多渠道筹集资金,调动群众积极性。
在争取国家对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应从全县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增加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补助专项资金,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户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励补助,发挥好政府扶持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此外,应积极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群众提高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政策原则,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保证农村集体将一定比例的积累资金用于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激发他们自觉投资投劳参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引导农民和社会各界增加对农田水利的投入,广泛鼓励、吸纳社会资金办水利,努力促进农村小型农田水利事业发展投资多元化,确保水利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建设高素质的农村水利队伍,大力普及节水灌溉技术
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水利从业队伍,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榕江实际的小型农田水利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水利合作组织发展的框架体系。利用榕江县灌溉试验站建成的契机,积极推行节水灌溉,尽快研究制定有利于节水灌溉发展的经济补偿政策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促进该县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5.深化体制改革转换运行机制
根据榕江县不同地区和不同条件,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经营走上以存量换增量、卖旧建新、良性运行、滚动发展的轨道。积极组建“用水者协会”进行管理的模式和体制,发挥农民自建、自管、自用的优势作用。大力推行合同制供水,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有效养护及其功能的有效发挥。要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以乡村集体和合作经济组织基础,以专业技术部为依托,以农民自办服务为补充的多种经济成分、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能力,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待续增长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将有利于改善该县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缩短地区差距夯实基础。通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实施,节约了用水量,提高水利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该县的水资配置,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区域生态环境改善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