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0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4-22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2张,1张为A4纸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1张粘贴在考试报名表上,交验原件(原件验后当场退还)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由报考人书写学历承诺(本人(签字)或单位(盖公章)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或因所学专业不符合注册有关规定等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在报考人签名上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原件验后当场退还)

  三、工作年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___同志已工作___年,其中从事___方面施工管理__年,特此证明),单位盖章。同时,个人需承诺(个人在以上证明空余处书写):本人自愿参加海南省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如因企业资质原因不能注册,后果自负。承诺人:(个人签名)

  四、考生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3张。

  五、报名表及信息卡。

  ● 申请免试的人员还应增加提供以下材料

  1.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原件验后当场退还)

  2.新版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原件验后当场退还)

  ●另:已参加往年考试人员:

  1.已参加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仅需持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以及《准考证》,复印件(各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原件验后当场退还,单位名称应与原报考单位名称一致)前往省人力资源局直接报名。

  2.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再报考其它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仅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原件验后当场退还)

  ●备注:报名考试由企业组织统一报考

  1.自备档案袋,一个人一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单位名称、报考人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法以及袋内材料清单。

  2.考试报名表上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应为:“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 规格纸张。

  ★任何情况均需填写报名表及信息卡,及提供一寸彩照。

  附件:报考专业列表(单击打开):1、高职高专 2、本科

  附件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单击下载、须正反双面打印)

  以上资料于报名时提交到海南省注册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电话:66231332、6611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