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0年一级建造师“违规行为取消考试”退费事宜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3-28

    「育路考试阅读提示」

    关于2010年下半年一级建造师等十四项考试“因历年考试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取消考试”退费的通知

    2010年一级建造师、资产评估师、政法干警、人民警察、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药师、物业管理师、出版、统计、造价工程师、经济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2011年人民警察十四项考试报名时因历年考试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人员,所交报考费已于2011年2月15日退还至考生缴费的银行卡,请考生于2月20—3月31日查收退费金额。部分考生由于超过银行退款期限未收到退费金额,请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人:查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12565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江大南路19号

    二0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