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考试阅读提示」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住建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52号)精神,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4、25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泰州市,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1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8日-2011年5月27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费和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
(六)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含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1年6月1日-6月3日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1.凡新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日内将报名费退回其银行卡上。
(七)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1日- 6月3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11年9月15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市建工局负责,联系电话:82899866.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