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微学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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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人社考〔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5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报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24日(周六)、9月25日(周日)两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9月24日上午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9月24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9月25日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一建增报),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一级增报)”以及更改报考级别或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1年5月6日9:00~5月20日16:00

    支付时间:2011年6月1日9:00~6月6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 老考生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改报专业和一级增报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5月6日9:00~5月20日16:00

    支付时间:2011年5月6日9:00~6月 6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根据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考生所在地区”到相应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要等待省厅终审结果下发,7月上旬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且打印的报名表左上角显示有考生档案号即为老考生)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如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

    新考生(含一建增报)报名资格审核按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生所在地区”原则进行审核,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报名表左上方填写的“考生所在地区”(市区含六县市、区)审核点进行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如下:

    1.南通市区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南通市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南通市区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四楼多功能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

    2.县区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各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建设(建工)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务必于2011年5月27日下班前将报名材料汇总上报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1)海安县资格审核点: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长江东路10号,县人社局西大楼305室),电话:88165192;

    海安县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5月23~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如皋市资格审核点:如皋市建工局(新政府大楼B座5楼会议室),电话:87288893,网址:http://www.rghrss.gov.cn

    如皋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5月23日~24 日(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3)如东县资格审核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掘港镇泰山路),电话:84167425;

    如东县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5月23日、5月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通州区资格审核点: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通州区行政中心1号楼6022室),电话:86547587;

    通州区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5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5)海门市资格审核点:海门市北京路600号行政中心4楼440室(张謇大道东北京路南),电话:82104114,网址:http://www.hmrsrc.com

    海门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5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6)启东市资格审核点: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中路799号),电话:83344409,网址:http://www.qdrcsc.com

    启东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5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新考生(含一级增报)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 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人员(即新考生,不含一级增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2. 已取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一建增报考生)”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2011年度“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4.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5.凡使用伪造的假学历、假证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工作单位等),请拨打83558036、83558041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资格初审现场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可修改重要报名信息;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的,请于市区资格初审期间(2011年 5月23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505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1年9月16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详见附件2)。

    一级建造师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4科),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详见附件3)。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书,该证明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报考人员须取得并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有关材料才能报考,二级增报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考生答题时需注意:1. 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 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

    (二)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

    有关教材问题请登陆江苏省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查询。我市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系电话:0513-83516025.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原件于考试结束日起一年内每周三下午工作时间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领取,具体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逾期未领者,作自动放弃领取处理。

    九、其他

    (一)考前面授培训报名地点:南通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内,中远路99号),联系电话:83516025.

    (二)考前网络在线培训在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金桥大厦青年西路71号四楼401室)报名。培训事宜咨询电话:83558040.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