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微学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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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2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1的报考条件,于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3日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 、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科目9月24日上午 9:00 — 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 2:00 — 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25日上午 9:00 — 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2:00 — 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二)考试方式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考生注意:①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②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③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见附件2),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方式与第1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同。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专业设置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规定,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2010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四)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三、报名

    (一)特别提示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2、 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登陆我市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二)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9:00-6月17日17:00.全市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sg.gdkszx.com.cn) 点击进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5月30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缴纳报考费用均采用刷卡形式,不收取现金。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一楼。咨询电话:8526601.

    (四)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符合报考条件

    (一)第2款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本网站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根据粤价〔2004〕307号文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三)考试用书、考试大纲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有关事项。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