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公告
各位考生,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相应专业考试成绩现已公布(合格标准另行公布,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对成绩有疑问者可自即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来我院考务三部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一、核查范围:
(1)主观题试卷。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二、办理地点:省委大院三办公楼267(湖南宾馆东侧)
联系电话:0731—82216500
湖南人事考试院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