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异地转考须知

来源:考试大发布时间:2012-01-17

成绩复查、异地转考须知

  办理成绩复查所需资料:
  依据上级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受理时限为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逾期不复;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违纪,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
  符合上述规定的考试成绩复查,请携带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考试成绩复查登记表》1份;
  2.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准考证复印件1份。
  如代办,请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考生档案异地转考所需资料:
  1.书面转考申请1份(包括考试年月、考试专业及级别、拟转入省市);
  2.考试成绩通知单(上www.hbrsks.gov.cn下载打印);
  3.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如代办,请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出具有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咨询电话:027-8732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