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及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及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9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共设四个科目。报考四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方能报考。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分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
在四个考试科目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其它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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